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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的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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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物流企业租赁场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是谁
来源期刊 纳税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企业租赁 集体所有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权流转 应当 场地 物流
年,卷(期) ns_2011,(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8-28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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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企业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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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流转
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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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纳税
旬刊
1674-0920
53-1208/F
16开
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社科院大楼2
2007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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