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要点提示】相同的保险人和投保人再次或多次订立相同或同类保险合同时,如保险人有证据证明先前曾就相关免责条款向投保人作过明确说明的.应视为保险人对此后订立的相同或同类保险合同中的相关免责条款已履行了明确说明的义务。
推荐文章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合同
明确说明
免责条款
我国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举证形式探讨
明确说明义务
举证责任
证据形式
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义务
保险合同
告知义务
告知内容
保险人告知义务和解除权的限制探索
保险人
告知义务
通知义务
说明解释义务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同类保酚同中对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的认定
来源期刊 人民司法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说明义务 保险人 同类 保险合同 免责条款 证据证明 投保人
年,卷(期) 2011,(18) 所属期刊栏目 商事审判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7-40
页数 4页 分类号 D922.16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单华东 3 0 0.0 0.0
2 杨松 1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1(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说明义务
保险人
同类
保险合同
免责条款
证据证明
投保人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人民司法
半月刊
1002-4603
11-1602/D
16开
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
195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883
总下载数(次)
15
总被引数(次)
32274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