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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一、营业税方面分配给A公司的房屋是否应当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应区分以下两种不同情况确定:第一种情况:双方联合立项的,则所分配的房屋不缴纳营业税.《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十条规定: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首先需要报经有批准权的各级政府发改委批准,习惯上把这种报批行为称为“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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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分配给出资方的房屋应当如何纳税
来源期刊 纳税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房屋 应当 配给 出资方 房地产开发项目 纳税 销售不动产
年,卷(期) ns_2011,(1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76-77
页数 2页 分类号 F2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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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房屋
应当
配给
出资方
房地产开发项目
纳税
销售不动产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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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纳税
旬刊
1674-0920
53-1208/F
16开
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社科院大楼2
2007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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