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正】财税[2011]92号(2011年12月7日)为支持我国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在2012年底以前,对宣传文化事业继续执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推荐文章
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营业税起征点
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
增值税
营业税
企业
财务
会计
航运企业应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对策
营业税
增值税
航运企业
税收政策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来源期刊 新疆新闻出版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优惠政策 财政监察专员 出版单位 印务中心 征税范围 税制改革 财政机关 单独核算 购买方
年,卷(期) 2012,(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2-23
页数 2页 分类号 F812.4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2(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国家税务总局
优惠政策
财政监察专员
出版单位
印务中心
征税范围
税制改革
财政机关
单独核算
购买方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新疆新闻出版广电
双月刊
2096-160X
65-1303/G2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91号
出版文献量(篇)
4045
总下载数(次)
5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