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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代在常经之法与权宜措置并用的情况下,法律出现多种形式,确实有聿新一代之制作,大洗百年之陋习的特点.在明初立法中,榜文是基于朝政的急需,以皇帝名义或部院衙门及地方奉旨发布的文告.在众多榜文中,有榜谕天下者,也有榜示天下者,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与当时政务及法律实施又有什么关系呢?因此考证榜文的内容,探寻其发展变化,不但会对明代法规体系有比较明确的认识,而且能够看到不同时期的法治情况,也是深入了解有明一代法制情况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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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榜谕与榜示-明代榜文的法律效力
来源期刊 学术评论 学科 历史
关键词 榜谕 榜示 榜文禁例 时效性
年,卷(期) 2012,(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0-47
页数 8页 分类号 D929|K248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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