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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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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纳税人
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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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期刊 江苏商业会计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 销售 公告 增值税专用发票 征收率
年,卷(期) 2012,(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5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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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
销售
公告
增值税专用发票
征收率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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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江苏商业会计
双月刊
南京中山北路101号
出版文献量(篇)
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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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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