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裁判要点] 《刑法修正案(八)》将酌定量刑情节之一的坦白,规定为法定量刑情节,即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推荐文章
基于闭集的犯罪嫌疑人快速围堵算法
围堵闭集
0-1整数规划
最近优先
贪心算法
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司法鉴定后的随访调查
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
司法精神医学鉴定
随访
全民阅读视野下未决羁押犯罪嫌疑人阅读权利保障
全民阅读
未决羁押犯罪嫌疑人
特殊群体
阅读权利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犯罪嫌疑人针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坦白成立——以犯罪嫌疑人认知错误为视角
来源期刊 广东法学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犯罪嫌疑人 行为性质 坦白 法定量刑情节 刑法修正案 认知 辩解 如实供述
年,卷(期) gdfx,(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77-80
页数 4页 分类号 D925.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2(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犯罪嫌疑人
行为性质
坦白
法定量刑情节
刑法修正案
认知
辩解
如实供述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广东法学
双月刊
广州市政民路51号15楼广东省法学会
出版文献量(篇)
1273
总下载数(次)
1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