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本文对相关规定及实务处理进行实例分析. 一、相关规定解析 1.执行时间与设备范围.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值得注意的是:时间要求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并且是初次购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两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专用设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
推荐文章
变压器专用设备的现状及其展望
变压器
专用设备
现状
展望
制曲池通风及热回收专用设备开发
制曲
通风
热回收
设备开发
PCCP成品管的试验及运输专用设备
PCCP
成品管内压试验
成品管外压试验
翻管机
驮管车
税控收款机专用IC卡应用研究
税控
税控IC卡
密钥管理
税控数据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解读新购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税政策
来源期刊 财会月刊(会计版)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12,(9) 所属期刊栏目 说法读规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6
页数 1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庄树贞 9 11 2.0 3.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2(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财会月刊
半月刊
1004-0994
42-1290/F
大16开
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西马路2号
38-2
1980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1671
总下载数(次)
25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