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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继此前的大型石油石化技术装备进口关税调整后,4月10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发文称,本月起,中外企业合作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应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上述石油资源包括常规石油、天然气以及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根据矿种不同,征收率为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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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资源补偿费隔靴搔痒?
来源期刊 中国石油石化 学科 地球科学
关键词 矿产资源补偿费 非常规油气资源 矿产资源储量 石油资源 企业合作 国土资源部 进口关税 技术装备
年,卷(期) 2012,(9) 所属期刊栏目 观察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2-43
页数 2页 分类号 P624
字数 2581字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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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矿产资源补偿费
非常规油气资源
矿产资源储量
石油资源
企业合作
国土资源部
进口关税
技术装备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石油石化
半月刊
1671-7708
11-4853/Z
16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9层
2-660
1998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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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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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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