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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刚到德国,需要开通手机服务,朋友专门告诉我,必须当心电信商的“霸王条款”:两年合同期满,如果耍回国或者有其他变化,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电信商不再续约,否则合同自动延长一年,每月照常收费,许多人因为不知道这个规矩而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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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驻德国特派记者管克江:感受“霸王条款”
来源期刊 环球人物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霸王条款” 德国 感受 记者 合同期满 手机服务 电信商 收费
年,卷(期) 2012,(7)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8
页数 1页 分类号 F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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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
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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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环球人物
半月刊
1673-6176
11-5490/C
16开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82-667
2006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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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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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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