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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村委会主任。我村村民王某夫妇在2010年5月生育了一个下肢残缺的女孩小莲,本来就重男轻女的他们为此曾先后四次将小莲丢在路旁,均被好心人送了回去。我们也对他们进行过多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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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父母遗弃残疾子女,村委会可以获取监护权
来源期刊 新农村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村委会 子女 父母 监护
年,卷(期) 2012,(5) 所属期刊栏目 法律顾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7-38
页数 2页 分类号 D638
字数 2186字 语种 中文
DOI 10.3969/j.issn.1008-2182.2012.0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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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村委会
子女
父母
监护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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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新农村
月刊
1008-2182
33-1064/S
16开
杭州市凯旋路258号
32-115
1983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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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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