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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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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4.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不征税收入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期刊 纳税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 预缴 应当 收入 征税 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 税务机关
年,卷(期) ns_2012,(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71-72
页数 2页 分类号 F8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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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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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
旬刊
1674-0920
53-1208/F
16开
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社科院大楼2
2007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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