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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修正案草案第36条是引起最多争议的条款,已获通过的修正案中此条文为:“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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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有欢喜也有忧
来源期刊 检察风云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恐怖活动犯罪 第36条 国家安全 修正案 拘留 看守所 羁押 留人
年,卷(期) 2012,(7) 所属期刊栏目 时事评论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9-39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4.36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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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恐怖活动犯罪
第36条
国家安全
修正案
拘留
看守所
羁押
留人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检察风云
半月刊
1005-5444
31-1658/D
16开
上海市
4-518
1993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8829
总下载数(次)
2
总被引数(次)
4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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