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了解广州市妇幼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对产妇产后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处理情况和相关因素.方法 采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方法,选取广州市8家妇幼医疗机构产科的245位医护人员(医师95位,护士150位)和精神专科机构(广州市精神病医院)的59位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医师22位,护士37位),分别完成孕产妇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病例分析中有关产后抑郁症患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识别和处理问卷.采用x2检验和精确概率法统计妇幼机构医护人员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问卷答案正确率比较,采用独立样本的t检验比较妇幼机构医护人员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问卷得分;采用单元及多元线性回归(后退法)探寻问卷得分的影响因素.结果 两组医生正确识别产后抑郁无显著性差异(94.74%vs.100%,P=0.582),妇幼机构护士低于精神卫生专业护士(86.67% vs 100%,x2=4.216,P=0.040);正确识别精神分裂症妇幼机构医护人员低于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医师为16.84%vs72.73%,x2=28.077,P<0.001;护士为6.67% vs 43.24%,x2=33.170,P<0.001);对两个病做出转入精神专科住院的正确处理方面;妇幼机构医护人员差于精神卫生专业人员,且差异有显著性(抑郁症病例:医师为24.21%vs86.36%,x2=29.988,P<0.001,护士为10% vs 62.16%,x2=49.874,P<0.001;精神分裂症病例:医师为32.63%vs90.91%,x2=22.727,P<0.001,护士为17.33%vs 67.67%,x2=37.759,P<0.001).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对抑郁症病例和精神分裂症病例的问卷得分及总分均高于妇幼机构医护人员;精神专科机构、医师、培训是抑郁症问卷得分的影响因素(β=0.338、0.218、0.152,t=6,168、4.282、2.756,P均≤0.01),精神专科机构、综合医院、医师、培训是分裂症问卷得分的影响因素(β=0.460、0.119、0.241、0.133,t=8.109、2.263、4.974、2.520,P均≤0.05).结论 妇幼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对产妇产后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处理能力不足,未达到国家精神卫生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