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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单位流动党员很多,他们很多人的党组织关系和人事档案是分离的,请问这种情况允许存在吗? 答:根据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的有关规定,跨地区流动的党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管理。尚未建立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党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而跨地区流动的党员,凡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则应按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地或单位党组织,以便于党组织的管理和本人参加组织生活。由此可见,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不一定要与本人的人事档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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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有问必答
来源期刊 党的生活(江苏)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人事档案管理 党员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 跨地区流动 流动党员 机构管理 工作单位 服务机构
年,卷(期) 2012,(1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2-32
页数 1页 分类号 D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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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管理
党员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
跨地区流动
流动党员
机构管理
工作单位
服务机构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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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党的生活(江苏)
月刊
1003-7497
32-1022/D
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号
28-37
出版文献量(篇)
7876
总下载数(次)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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