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6月2613,全国人大在第二次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时,明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笔者以为,反对地方政府发债的观点在逻辑上不能自洽。首先,若地方政府可在不影响其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前提下,做到财政收支平衡,则其自然就无必要进行任何形式的拳债,包括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然而,地方政府在不发生财政赤字的条件下确实难以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能。那么,在继续由地方政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决策的同时,可否把支出责任上收到中央政府呢?显然,这种决策与责任不对等的安排将导致地方政府竞相向中央政府提出过多的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结果是一来会超出中央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二来必然导致许多无效率投资。当然,有人会建议中央政府把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权和支出责任一并上收。然而,由于大部分基础设施主要服务于地方居民,属于典型的地方性公共产品,中央政府在这类产品的供给决策上并不具有充分信息,相比于由地方进行供给决策必然更缺乏效率。至于以“金融创新”名义大行其道的其他负债方式,从效率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更不及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推荐文章
分析我国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风险治理路径选择
地方政府
债券
必要性
风险
治理
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对水利投融资平台发展的影响分析
水利投融资平台
地方政府债券
水利融资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本质、生成机制与有效治理研究
隐性债务本质
生成机制
有效治理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反对地方政府发债说的逻辑瑕疵
来源期刊 新世纪周刊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地方政府债券 逻辑 基础设施建设 公共服务职能 中央政府 瑕疵 公共产品 财政收支平衡
年,卷(期) 2012,(2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3-23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12.5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黄少卿 2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2(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地方政府债券
逻辑
基础设施建设
公共服务职能
中央政府
瑕疵
公共产品
财政收支平衡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财新周刊
其它
2096-1251
10-1344/F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8号院三里屯SOHO
32-235
出版文献量(篇)
28920
总下载数(次)
84
总被引数(次)
0
  • 期刊分类
  • 期刊(年)
  • 期刊(期)
  • 期刊推荐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