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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颁行至今,历经2007年和2012年两次修改,该条文的表述始终保持不变。据此,二审法院不能超出上诉请求范围,依职权对当事人未上诉的部分作出不利于上诉人的变更,使上诉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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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事上诉审的审理范围
民事上诉
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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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从程序的功能定位审视民事二审的审查范围
来源期刊 东南司法评论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法院 范围 民事 规定 诉讼法 上诉人 审查 部分
年,卷(期) dnsfpl_2013,(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07-317
页数 11页 分类号 D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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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少锋 2 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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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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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范围
民事
规定
诉讼法
上诉人
审查
部分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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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东南司法评论
年刊
16开
福建省厦门市
2008
chi
出版文献量(篇)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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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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