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侵权责任法》第36条必要措施的规定在定位和标准上不够明确,司法审判中对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主观过错的认定标准不统一,对免责制度的认识逻辑混乱不清,使得司法实务中网络交易平台对自身的权利义务混乱不清。本文主要以淘宝为研究对象,以厘清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侵权责任构成与免责制度的关系。
推荐文章
网络服务商版权侵权责任的立法问题研究
网络服务商
版权侵权责任
立法
论我国网上证券交易中网络服务商的过错责任
网上证券交易
网络服务商
过错责任
论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责任竞合
网络订餐平台提供者侵权责任刍议
网络订餐平台
安全保障义务
附条件不真正连带责任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帮助侵权责任研究——兼评与比较上海法院25个典型案例
来源期刊 知识产权法研究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 间接侵权 必要措施 注意义务
年,卷(期) 2013,(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13-128
页数 16页 分类号 D923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梁家玮 1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3(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网络交易平台
间接侵权
必要措施
注意义务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知识产权法研究
半年刊
上海市
2004
chi
出版文献量(篇)
248
总下载数(次)
2
总被引数(次)
387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