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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一、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登记时您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3.用人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5.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二)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流程: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几类人员缴费说明:1.用人单位录用在天津市未参加过养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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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天津社会保险经办须知(二)——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部分
来源期刊 天津社会保险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销登记 开户许可证 劳动合同 自动离职 变更登记
年,卷(期) tjshbx_2013,(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8-40
页数 3页 分类号 D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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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天津社会保险
双月刊
1673-6729
12-1385/F
大16开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38号金融广场大厦
2006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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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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