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综合干预管理模式对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康复效果,为开展社区精神分裂症康复管理提供依据.方法 将于2010年12月在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系统治疗而痊愈出院的160例符合<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诊断标准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干预组(84例)和对照组(76例).干预组实施综合干预管理模式,对照组实施自我管理模式,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社区医疗护理干预.两组观察干预时间为1年,于干预前和干预第3、6、9、12个月末,采用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综合生活质量评定问卷(GQOLI-74)以及恶化率及复发率等指标进行比较,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 12.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结果 (1)干预前,干预组与对照组PANSS、ADL、SDSS、GQOLI-74评分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t = 0.32、0.88、0.21、0.30,P 均>0.05);(2)干预第12个月末,干预组PANSS总分(55.28±6.37)分、ADL总分(16.22±2.91)分、SDSS总分(4.38±0.71)分,恶化率和复发率分别为16.67%和13.10%,均低于对照组[分别为(65.46±9.85)分、(21.53±3.84)分、(5.76±0.58)分、60.53%、44.7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t =7.83、9.91、13.38,χ 2=32.75、19.76,P 均<0.01),干预组GQOLI-74评分(13.76±3.42)分,明显高于对照组[(8.83±3.12)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t =9.49,P <0.01);(3)干预组PANSS、ADL、SDSS和GQOLI-74等各量表干预差值均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t =8.23、2.98、5.48、9.83,P 均<0.01).结论 对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综合干预管理模式能够有助于稳定患者病情,改善社会功能,提高日常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降低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