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一、1名或多名个人投资者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被收购企业100%股权,股权收购前,被收购企业原账面金额中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未转增股本,而在股权交易时将其一并计入股权转让价格并履行了所得税纳税义务。
推荐文章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讨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经济体制
刺激消费
浅谈新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和建议
个人所得税
改革
建议
先行先试免征海员个人所得税
航运
海员
个人所得税
国际航运中心
工资标准
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的探讨
个人所得税
纳税申报
个人账户制度
诚信纳税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来源期刊 江苏商业会计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被收购企业 个人投资者 企业股权 盈余公积 转增股本 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年,卷(期) 2013,(3)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3-34
页数 2页 分类号 F812.4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3(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被收购企业
个人投资者
企业股权
盈余公积
转增股本
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江苏商业会计
双月刊
南京中山北路101号
出版文献量(篇)
1960
总下载数(次)
3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