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Z公司是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的企业.Z公司主张Axe of War iPhone、MMO PRG、TV Show King、Unreal Engine 3的源代码均为Z公司的商业秘密.Z公司主张乙在该公司工作期间,未经允许,将战斧游戏的源代码拷贝给甲,由甲将相应源代码即Axe of War iPhone和Unreal Engine 3复制到其个人硬盘中.经甲同意,Z公司在对甲硬盘内容进行公证的过程中,还发现了MMO PRG、TV Show King的源代码内容.甲离职前参与了MMO PRG、TVShow King的开发,甲电脑里的源代码都是甲离职前的版本.Z公司认为甲、乙复制Axe of War iPhone、Unreal Engine 3 源代码以及甲复制MMO PRG、TV ShowKing源代码的行为侵害了Z公司的商业秘密,请求判令甲乙二人停止侵害商业秘密,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