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期解读:清代“金瓶掣签”制度的易学原理
“金瓶掣签”制度的缘起、内容和历史过程
乾隆五十七年(1 792年),在入藏取得驱逐廓尔唁入侵的胜利后,乾隆帝谕令进藏官员筹议善后章程.翌年,清朝政府正式颁布《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
章程第一条明确规定:”关于寻找活佛及呼图克图灵童的问题.依照藏人旧例,确认灵童必问卜于四大护法,如此难免发生弊端.大皇帝为求黄教得到兴隆,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邀集四大护法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选派真正有学问之活佛,祈祷七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牟尼像前正式认定.假若找到的灵童仅只一名,亦须将—个有灵童的名字的签牌,和一个没有名字的签牌,共同放置瓶内,假若抽出没有名字的签牌,就不能认定已寻得的儿童,而要另外寻找.达赖和班禅额尔德尼像父子—样,认定他们的灵童时,亦须将他们的名字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签牌上,同样进行.这些都是大皇帝为了黄教的兴隆,和不使护法弄假作弊.这个全瓶常放在宗喀巴佛像前,需要保护净洁,并进行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