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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没有明确乡镇人大可否对村委会进行评议。但是,全面理解国家法律,参照工作实际,乡镇人大可以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对村委会的特定事务进行评议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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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可对村委会的特定事务进行评议
来源期刊 新疆人大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村委会 特定 国家法律 乡镇人大 法定程序 职权
年,卷(期) xjrd,(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1-41
页数 1页 分类号 D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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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村委会
特定
国家法律
乡镇人大
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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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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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新疆人大
月刊
1673-5633
65-1165/D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77号
58-31
出版文献量(篇)
1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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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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