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八条规定: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不得确认为坏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45号)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允许债权方企业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请问,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后,对关联企业往来发生的超过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是否能够确认为坏账损失?
推荐文章
代理服务业营业成本准予税前扣除
营业成本
代理服务
税前扣除
服务业
企业所得税
业务收入
保险代理
手续费
浅析煤矿企业安全费用税前扣除办法
安全费用
税前扣除
操作实务
取得冠名权支付慈善款税前扣除的个案分析
慈善捐赠
资产化
费用化
税前扣除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关联企业往来款发生坏账可否税前扣除
来源期刊 纳税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税前扣除办法 关联企业 坏账损失 新企业所得税法 往来款 国家税务总局 应收账款 破产企业
年,卷(期) ns_2013,(3)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1-41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12.4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李海 1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3(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税前扣除办法
关联企业
坏账损失
新企业所得税法
往来款
国家税务总局
应收账款
破产企业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纳税
旬刊
1674-0920
53-1208/F
16开
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社科院大楼2
200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26336
总下载数(次)
152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