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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12月1日修正实施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实践中民众对于精神赔偿期待较高.而法院决定赔偿案例不多,积累的经验较少.法学界对支付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也缺乏操作层面上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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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
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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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
赔偿
抚慰金
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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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虱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
来源期刊 人民司法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精神损害抚慰金 国家赔偿法 2010年 第十七条 侵权行为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严重后果
年,卷(期) 2013,(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05-109
页数 5页 分类号 D923.8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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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精神损害抚慰金
国家赔偿法
2010年
第十七条
侵权行为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严重后果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人民司法
半月刊
1002-4603
11-1602/D
16开
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
195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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