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相亲离婚男
我们是相亲认识的,一拍即合,郎情妾意.但我心里从开始就存了一个疑惑:我28岁未婚算正常,可大刘都36岁了,条件不差,人长得也够帅,怎么可能一直没遇到过对的人呢?不久他便给了答案,说有过一段婚姻,因性情不合持续两年多就离了,至今已一年.
这是个合理的解释.至于婚史,他问我介意吗,我轻松地说不介意.其实我心里的想法是:这下更踏实了.
关系逐渐亲密之后,我才发现此事没那么简单.问题不在于情感纠葛,而在于房子.大刘和前妻是中学同学,两家都很熟,婚约定下之后,他们一起买了一处房子.大刘说当时房价便宜,三室一厅也就八十多万,首期款一人一半,之后共同付月供.离婚那年,房子涨到一百多万,他想把前妻的钱还了自己供房,可是应该付多少呢?前妻家人是按现价算的,他付不起,所以房子暂时仍是两个人的财产,而他俩的工作单位都在附近,目前还"同居"在这里.当然,是分室而居.他说与前妻就是个普通朋友,或者算室友,相处得很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