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背景:器官短缺是全球移植界共同面临的难题,为扩大供者来源,缓解日益紧张的器官短缺,回避因脑死亡立法及诊断标准缺位造成的困惑,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联合推动心脏死亡器官捐献.目的:探讨开展儿童心脏死亡器官捐献的可行性.方法:回顾性分析解放军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1例儿童心脏死亡肾脏捐献案例,结合文献进行分析.结果与结论:4岁男孩,心肺复苏后脑死亡,经过2次两组专家时隔24 h 按脑死亡判定标准(儿童)和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以及阿托品试验结果独立作出判定.捐献者父母对捐献方案知情同意,书面表达捐献意愿,且得到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按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工作指南逐步完成捐献申请、审批、转运、器官维护,以及生命支持治疗撤除、器官切取过程,热缺血时间13 min.按年龄、体质量和组织配型结果选择受者,2只肾脏分别植入2例尿毒症受者体内,左肾接受者为13岁女性,右肾接受者为35岁女性,术后未发生肾功能延迟恢复,无移植肾血管栓塞、尿瘘、输尿管梗阻等并发症.术后1年内移植肾由术前7 cm 增大至10 cm,尿蛋白阴性,血肌酐≤60μmol/L,估算肾小球滤过率70-150 mL/min.术后至今均未发生严重感染事件,血压正常,无糖尿病、高脂血症、肝功能损害等并发症,现生活自理,精神状态好,遵医行为佳.提示儿童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是过渡时期解决器官来源的方向之一.必须严格遵守患者救治利益高于一切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儿童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规范化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