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2013年上半年,陕西省环保部门共开出渭河流域水污染“生态罚单”1.4亿元,渭河干流沿线的宝鸡、西安等多地受到了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生态处罚”. 众所周知,要让环保不被视为儿戏,对污染企业高额罚款是有效的治理手段之一.但是,当罚款的对象变成了地方政府,这个手段是否依然合适并且有效,就值得商榷了.核心的问题是:这1.4亿元“生态罚单”的钱该由谁来出?
推荐文章
论我国纳税人的宪法性权利
纳税人
宪法性
权利
保障
监督
一种基于粗糙集的纳税人属性约简方法
粗糙集
启发式
税源分析
属性选择
属性约简
我国纳税人税收筹划现状评析
税收筹划
避税
偷税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生态罚单”不能政府挨罚纳税人埋单
来源期刊 现代阅读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13,(11) 所属期刊栏目 一家之言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3
页数 1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3(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现代阅读
月刊
1008-4177
11-5566/G2
北京市安定门外安华里504号
chi
出版文献量(篇)
4749
总下载数(次)
5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