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在整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是明确的,但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还会涉及除制定主体以外的其他相关主体,这些主体通过各种方式参与了规范性文件的立项、制定、出台和实施的过程,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建议权、起草权、报送权、制定权、实施权和监督权,是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六权”.有关行政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并没有规范性文件的“六权”之说,但客观上存在.本文拟就规范性文件的六权(包括权力和权利)作一探析.
推荐文章
海事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征求意见环节完善策略
海事
规范性文件
征求意见
公共管理
公共政策
学术期刊规范性治理实践
科研诚信
期刊伦理
出版道德规范
学术期刊集群
理论实践
书稿法律规范性审查的实务技巧
法律规范性
法律类书稿
审查
方法
技巧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规范性文件的“六权”探析
来源期刊 政府法制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13,(31) 所属期刊栏目 工作研究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4-48
页数 5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马春生 4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3(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政府法制
旬刊
1004-7476
14-1170/D
大16开
太原市府东街101号
22-110
1990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3656
总下载数(次)
9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