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都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在此项责任范围内负连带责任,但不影响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之间按照相关规定相互追偿。该制度的设立,一方面有利于实际承运人,可以使其享有属于承运人的抗辩理由和赔偿责任限制,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托运人,使其可以直接起诉实际承运人,被告选择范围的扩大可以为其成功获得赔偿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
推荐文章
海运区段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承担方式
实际承运人
责任承担
货物运输
海运
《海商法》
实际承运人的若干法律问题
实际承运人
承运人
法律责任
从承运人视角看《鹿特丹规则》
鹿特丹规则
承运人
承运人责任
责任基础
多式联运承运人若干问题
多式联运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
责任期间
责任范围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试论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连带责任
来源期刊 改革与开放 学科
关键词 承运人 实际承运人 连带责任 追偿
年,卷(期) 2013,(13)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2-43
页数 2页 分类号
字数 3533字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宋景蚨 4 2 1.0 1.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1)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0(1)
  • 参考文献(1)
  • 二级参考文献(0)
2013(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承运人
实际承运人
连带责任
追偿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改革与开放
半月刊
1004-7069
32-1034/F
大16开
南京市北京东路43-2号
28-253
1986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8198
总下载数(次)
69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