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乐府诗在特质上属于"歌诗",是具有音乐生命的创作,因此在音乐的风格上呈"繁音促节,迂回往复"的变化。由于唐代设有"采诗官"制度,以及具有掌管音乐的"教坊",加上文献中多有"乐府诗"传唱的记载,另外唐代的敦煌变文里,出现在故事后面多有"唱"的曲词,由于唐乐府其句式、押韵形式与之相近似,陈寅恪认为唐乐府是具备"音乐"性质的作品。又因为盛唐时期的李白工于音律,在诗集中所收录的乐府诗作约近百篇,因此本论文希望从这些语料上看出端倪。在经过翻查后的归纳与分析,发现李白在七言乐府诗里,所存在的律动现象,七言诗多为四句一小节,每小节第1、2、4句为韵脚,和杜甫的押韵韵律相同,并且呈现规律性的变化,近似修辞手法里的"类迭""顶真""回文"。五言诗则不全是四句一节,但却出现二首呈平、上、去、入声具备、且为规律形式的转换。至于五、七言交错的诗作,大致是以平、仄交替的形式转换韵脚,和七言诗押韵形式近似,亦为偶句押韵。三、七言交错的诗作,亦多为平、仄交替的形式转换韵脚,和七言诗押韵形式更为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