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探讨系统心理干预对颜面部烧伤女性患者焦虑、抑郁及生活自理能力的影响,为临床进行心理干预提供依据和方法。方法选取2010年6月-2012年12月就诊的颜面部烧伤女性患者62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31例。对照组进行常规护理干预;观察组在常规护理干预的基础上进行系统心理干预。采用焦虑自评量表( SAS )、抑郁自评量表( SDS )和生活自理能力评定量表( ADL)对两组患者干预前后焦虑、抑郁及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价。结果干预前,两组患者SAS、SDS评分较高,ADL评分较低,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观察组患者SAS、SDS评分分别为(50.67±3.56),(54.17±3.17)分,分别低于对照组的(59.67±4.00),(62.17±4.83)分;观察组ADL评分为(77.83±7.89)分,高于对照组的(62.33±7.67)分,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t 值分别为-9.36,-7.71,7.84;P<0.05)。结论贯穿于颜面部烧伤治疗全过程的系统心理干预,可显著缓解患者负面情绪,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