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根据新《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按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专用权保护,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是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使用的.
推荐文章
“中国近代第一号注册商标”的历史教学资源开发
“兵船”商标
荣氏企业
民族资本主义
教学建议
陶瓷商标恶意注册规制体系研究
恶意注册
陶瓷知识产权
恶意认定
商标审查制度
救济途径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如何使用自己的头像注册商标
来源期刊 中华商标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14,(9) 所属期刊栏目 商标实务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65-66
页数 2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刘苗苗 1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4(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华商标
月刊
1006-7531
11-3655/D
大16开
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白云时代大厦1号楼B座1408室
82-49
1995
chi
出版文献量(篇)
4028
总下载数(次)
1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