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裁判要旨]在债务人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陈述的债务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归还其欠款的事实不构成自认.作为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形下不能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对部分债务的履行属于债务人对部分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对部分债务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放弃应不及于全部债务.
推荐文章
无单放货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无单放货
诉讼时效
起算
交付之日
应当交付之日
诉讼时效适用范围研究
诉讼时效
适用范围
请求权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当事人作出对己不利陈述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来源期刊 人民司法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14,(20) 所属期刊栏目 商事审判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9-52
页数 4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任明艳 4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4(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人民司法
半月刊
1002-4603
11-1602/D
16开
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
195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883
总下载数(次)
15
总被引数(次)
32274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