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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博士:我与老公结婚共同生活了30年。一起将他与前妻(已过世)所生的两个孩子拉扯到成年,最后我们却离婚了。除了协议分割财产外,我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因我自己没有生育,现年老了膝下无子,也没有个依靠。请问,我与两个孩子的父亲离婚后,孩子对我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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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将继子抚养成年 离婚后仍可获得赡养
来源期刊 支部生活(山东)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赡养义务 离婚后 成年 抚养 共同生活 孩子
年,卷(期) 2014,(3)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7-57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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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赡养义务
离婚后
成年
抚养
共同生活
孩子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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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支部生活(山东)
月刊
1004-0161
37-1001/D
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
24-15
出版文献量(篇)
8633
总下载数(次)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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