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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切实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特作如下决定: 一、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类型和数量确定. 二、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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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来源期刊 中华商标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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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14,(9) 所属期刊栏目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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