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没有赋予水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非法移动采砂船过程中,可以采取暂扣、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的情况下,对查获的非法移动采砂船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是最好选择。但先行登记保存的适用有很严格的限制和要求,使用不当可能会引发执法人员与当事人的矛盾对抗。分析了执法实践中的适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条件及程序,并进行了实践应用探究。
推荐文章
漳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研究
河道采砂
管理
漳河
电力营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电力营销管理
电力企业
市场经济
经济效益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在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探究
来源期刊 江苏水利 学科 工学
关键词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采砂管理 探索与实践
年,卷(期) 2014,(10)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7-48
页数 2页 分类号 TV+DFO-05
字数 3419字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翁伟军 6 4 2.0 2.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4(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采砂管理
探索与实践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江苏水利
月刊
1007-7839
32-1474/TV
大16开
南京市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
199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5917
总下载数(次)
6
总被引数(次)
7798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