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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20日,辽宁省李希代省长签署政府令,公布《辽宁省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实施以来,全国首个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出台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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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手续更简便责任更清晰一照可多址——辽宁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规定评析
来源期刊 工商行政管理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14,(16) 所属期刊栏目 辽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巡礼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0-51
页数 2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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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钧 15 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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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
半月刊
1673-5870
11-1242/F
北京市丰台花乡育芳园东里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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