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在民事领域中,各色人等的民事法律地位是平等一致的。夫妻双方,虽然彼此之间拥有具有特定意义的身份,但是他们的法律地位并没有因此而失去平等性,也不会因为彼此间的特定意义的身份的存在而享有某种特权。
推荐文章
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完善
离婚损害赔偿
完善
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完善
离婚损害制度
赔偿主体
婚姻法
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离婚
损害赔偿
立法措施
浅析离婚案件的损害赔偿制度
离婚案件
损害
赔偿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试论夫妻间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来源期刊 青年与社会:下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夫妻 人身损害 赔偿
年,卷(期) 2014,(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29-129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3.9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周亮 1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4(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夫妻
人身损害
赔偿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青年与社会:下
月刊
1006-9682
53-1037/C
昆明市西坝路29号青年大厦5楼
64-48
出版文献量(篇)
9397
总下载数(次)
43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