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该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缺乏生活来源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病弱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扶养人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我可以取消房产赠与吗?
来源期刊 中国老年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遗赠扶养协议 不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扶养人 独立生活能力 赡养义务 房产 孤寡老人
年,卷(期) 2014,(17)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9-59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3.5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4(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遗赠扶养协议
不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扶养人
独立生活能力
赡养义务
房产
孤寡老人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老年
半月刊
1002-5278
11-1146/C
16开
北京朝阳区东大桥斜街4号兴华公寓综合楼
2-291
1983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7301
总下载数(次)
21
总被引数(次)
51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