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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或者认为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通说观点受到广泛质疑。本文认为犯罪对象从属于犯罪客观方面,它是与具体犯罪过程直接相关的人或物。这一界定扩大了犯罪对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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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简论犯罪对象
来源期刊 科教导刊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犯罪 对象 客体
年,卷(期) 2014,(33) 所属期刊栏目 学科探索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4-24,45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14
字数 1398字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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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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