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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变双倍赔偿为三倍赔偿,并以500元为兜底赔偿;第二款是针对经营者明知商品和服务有缺陷,对消费者人身造成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可要求遭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此条款的出台更好的打击了经营者的不法行为,使消费者得到更多的赔偿,但此条款仍存在问题:例如会出现更多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消费者的范围过于狭窄;“欺诈”和“明知”消费者可能面临举证不能;赔偿兜底数额伍佰元不够合理的问题。因此我国需要最高法院尽快出台对《新消法》的司法解释,立法完善减轻消费者在使用《新消法》第五十五条的举证责任和兜底赔偿条款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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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浅析《新消法》第五十五条
来源期刊 科教导刊(电子版)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 消费者 欺诈
年,卷(期) 2014,(34)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38-138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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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媛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国际经济学院 12 8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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