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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吉林省长春市郭先生: 如果路上“碰瓷党”躺在地上碰瓷,但我没看见而碾轧过去了,怎么办?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答:这种情况区分二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如果车子本身没有停下来,碾轧是一瞬间连贯性的动作,这种死伤主要就是由“碰瓷”者故意行为,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你不用负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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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没看见倒地“碰瓷党”而轧过去要担何责
来源期刊 伴你同行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碰瓷 《道路交通安全法》 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责任 故意行为 刑事责任 长春市 吉林省
年,卷(期) bntx_2015,(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7-27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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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碰瓷
《道路交通安全法》
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责任
故意行为
刑事责任
长春市
吉林省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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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伴你同行
月刊
1009-4261
44-1495/G0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健民路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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