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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因征收安置所获得的补偿款和安置房选购资格作为赠与合同的标的时,如赠与人已经向征收方支付了相应房款,被赠与人已经完成选购安置房行为并取得了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资格,则应当认定赠与合同的标的物已经完成权利转移,赠与人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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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征收安置利益赠与的交付认定
来源期刊 人民司法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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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15,(18) 所属期刊栏目 民事审判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71-72
页数 2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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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人民司法
半月刊
1002-4603
11-1602/D
16开
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
1957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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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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