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又是一年花开时.在一派繁荣奋进、民主祥和的气氛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超过91%的赞成票,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这是自1990年按表决器以来的26年最高纪录,表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跃上了一个新高度,赢得了越来越多全国人大代表的“点赞”,令人倍感欣喜和激动.
毫无疑问,这是全国人民对人民法院锐意推进司法改革的肯定,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坚决纠正冤假错案的肯定,是对全国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平等保护每一个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肯定.在过去的一年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全国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其成效是显著的,其影响是巨大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彰显了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彰显了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在民事、商事和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充分重视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到司法的全过程,尽全力为百姓提供司法便利,使每一名当事人都能够获得更周全的司法服务和更平等的司法保护.面对全国人民,首席大法官周强对错案的发生表达了深感自责之意,让人感受到的不仅仅是真诚,更是当代中国司法工作者对人权保障的责任和担当.所有这些表明,司法已经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更为具体和生动,让“法治中国”的构想更趋清晰与丰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