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裁判要旨]判断某一船舶建造合同的法律性质,应从合同目的、船东对船舶建造过程的介入程度以及船厂对所建船舶的人身属性等多个方面予以分析.在建船舶至迟于第Ⅰ阶段重要日期①确认时,即具有特定化特征,属于物权法意义下的特定的物,具有不可替代性.
推荐文章
基于快速原型骨替代物的个体定制化制造
快速原型
骨替代物
定制
熔模铸造
粉末冶金
试析在建船舶抵押登记的做法
在建船舶
所有权
抵押权
登记
在建船舶保险的保险利益问题探讨
在建船舶
船舶定造人
船厂
抵押权人
保险利益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在建定制船舶作为特定物后具有不可替代性
来源期刊 人民司法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15,(22) 所属期刊栏目 海事审判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77-81
页数 5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李善川 18 26 3.0 4.0
2 耿小宁 4 4 1.0 2.0
3 张洪川 1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1)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20(1)
  • 参考文献(1)
  • 二级参考文献(0)
2015(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人民司法
半月刊
1002-4603
11-1602/D
16开
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
195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883
总下载数(次)
15
总被引数(次)
32274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