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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转发广告要被连带处罚,一来是需被认定为虚假违法广告,二来要对转发行为采取责罚相适应原则,即如能认定转发广告时不知其为虚假广告,也不以营利为目的,那么转发者所负责任会相对有限。随着新《广告法》的施行,除了被玩坏了的'广告语',有两条规定格外显眼。新《广告法》第2条,对于广告发布者的范围,由之前旧法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扩展延伸到了自然人。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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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微信朋友圈转发虚假广告该当何罪?
来源期刊 消费者报道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年,卷(期) xfzbd_2015,(1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6-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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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 162 1299 16.0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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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报道
双月刊
2095-5499
44-1699/F
大16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远洋大
46-19
2013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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