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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8条之一规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突破了受贿罪关于受贿主体的规定,弥补了立法对受贿罪主体规定不周全的缺陷,加大对贿赂行为的打击范围。但在司法实践中,仍面临着犯罪主体的认定方面的难题,如近亲属的范围、密切关系人的界定、共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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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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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领薪型受贿
交易型受贿
赌博型受贿
立法建议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法律适用
受贿
影响力
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若干问题研究
受贿罪
犯罪构成
共同犯罪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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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的认定
来源期刊 东南法学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近亲属 关系密切的人 国家工作人员和单位 共犯
年,卷(期) 2016,(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7-35
页数 9页 分类号 D924.39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欧阳本祺 东南大学法学院 35 210 6.0 14.0
2 莫兰兰 东南大学法学院 1 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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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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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近亲属
关系密切的人
国家工作人员和单位
共犯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东南法学
半年刊
16开
江苏省南京市
2008
chi
出版文献量(篇)
207
总下载数(次)
1
总被引数(次)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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