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我国刑法在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程度的认定上前后矛盾,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刑事责任的差距逐渐扩大,并且假药、劣药如何区分仍未得到解决。司法实践中生产、销售劣药犯罪案件极少,原因在于假药劣药范畴模糊,结果犯的立法模式无法应对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实务需求。从严厉惩治生产、销售劣药犯罪行为及完善药品犯罪刑法体系角度出发,有必要取消我国刑法中假药、劣药二元标准的立法模式,取消生产、销售劣药罪。将劣药纳入假药范畴。
推荐文章
偷税罪定罪标准的立法缺陷
偷税罪
定罪标准
立法
缺陷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违法行为的认定
假药
劣药
违法行为
认定
浪费罪立法刍议
浪费
定罪
立法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法模式评析
来源期刊 福建法学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生产 销售劣药罪 假药 劣药
年,卷(期) 2016,(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0-15
页数 6页 分类号 D922.294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6(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生产
销售劣药罪
假药
劣药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福建法学
季刊
16开
福州市华林路139号屏东大厦4楼
1982
chi
出版文献量(篇)
2333
总下载数(次)
8
论文1v1指导